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国家引智示范区”建设,促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和国际高端科研机构开发与引进,推动国际领先技术转化、新装备研发、新产品设计制造,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引导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助力区域经济“新常态”,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从国外引进3-5名列入国家外专“千人计划”、浙江省外专“千人计划”层次的外国专家,60项“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00名掌握国际先进技术的外国专家,2-3个国外高端智力平台,努力把北仑打造成全国领先的引智示范区。
二、引进对象
面向国外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产业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能够攻克产业技术瓶颈,带来国际前沿科技和国际管理经验,促进引智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的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大力引进能够促进国际新装备和新技术研发,推动本土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国外高端智力平台落户,大力引进能够促进产业发展、产业集聚的国外高科技企业。
三、扶持政策
(一)外国专家引进
1.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积极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对于所有列入宁波市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人选,我区给予1:1配套。
2.企业突出贡献奖励。外国专家成功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浙江省外专“千人计划”、宁波市“3315”外专创新人才,分别给予外国专家引进企业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优秀外国专家奖励。外国专家获得国家“友谊奖”、浙江省“西湖友谊奖”、宁波市“茶花奖”或“茶花纪念奖”、北仑区“优秀外国专家”等各级外国专家及海外工程师专业奖项荣誉的,分别给予引进企业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差额部分给予补足。
(二)国外智力项目引进
1.引智项目配套扶持。积极鼓励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对于所有入选国家外专局、宁波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资助的项目,我区给予1:1配套。
2.引智项目培育扶持。区政府每年设立引智项目培育扶持专项资金,在我区企业申报的引进外国专家智力项目中联合评审出一批高端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并根据资金投入比例给予不高于20%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为50万元,具体引智项目培育扶持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三)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扶持
1.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专项扶持。加快建设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大力引进先进制造、新装备、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人才、项目、平台和企业。5年内,根据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综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扶持,专项用于引智示范区建设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国外高端智力平台扶持。大力引进符合北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国际高端智力平台和公共研发服务机构,对于落户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的国外高端智力平台和公共研发服务机构免费提供500-2000平方米的实验场地和基本装修,并给予一定平台扶持资金。对于国外高端智力平台引进落户在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的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符合北仑产业发展导向的,免费提供相应的科研场地和装修启动经费,标准为每家每平方米4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国外高端智力平台及平台内企业,原则上优先列入区初创型企业。
3.为落户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的高端人才项目提供人才创业信用贷款,具体参照《北仑区高层次人才创业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仑银发〔2015〕34号)执行。
四、服务政策
1.积极承接国家、省、市的国际人才智力交流活动,搭建引智工作平台,营造引智工作氛围。
2.外国专家证件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区外事办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为外国专家签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等证件办理提供优质服务。
3.住房保障服务。外国专家生活住房,参照《北仑区关于加强企业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4.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及就医服务。外国专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及就医服务,根据区里有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5.外国专家俱乐部服务。鼓励外国专家开展文化沙龙、交流合作等活动,给予一定的工作开展经费支持。
五、附则
1.引智创业创新产业园专项扶持不得超过园区企业对区地方财政贡献。
2.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北仑区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实施意见》(仑政〔2012〕69号)同时废止。
3.本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